您可與多位使用者共用 iFolder。本節討論下列任務:
下表說明與使用者或 LDAPGroup 每個存取層級的關聯能力。
重要:LDAPGroup 的所有成員會繼承該 LDAPGroup 的存取權限集。
您可從「iFolder 內容」對話方塊中的「共用」索引標籤管理 iFolder 的成員資格。
重要:只有 iFolder 管理員已經啟用您帳戶的共用規則之後,才能共用 iFolder。
如果 iFolder 未執行,請啟動 iFolder。
執行下列動作之一以開啟「iFolder 內容」對話方塊的「共用」索引標籤。
在檔案管理員中,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要共用的 iFolder,然後選取「共用」。
在 iFolder 瀏覽器中,選取 iFolder,然後選取「共用」。
在「共用」索引標籤上,按一下「新增」以開啟「選取使用者」對話方塊。
從使用者清單中,將一或多個使用者或 LDAPGroup 加入「要新增的使用者」清單以選取他們,然後按一下「確定」。
可能需要數秒鐘的時間才能同步至伺服器。同步之後,會立即在網頁的右下角出現通知。
在「共用」索引標籤上,選取一或多位要指定相同存取權限的使用者。
按一下「權限」,選取「完全控制」、「讀/寫」或「唯讀」存取權限,然後按一下「確定」。
重複上述步驟,直到邀請所有想要的使用者或 LDAPGroup 共用 iFolder,並設定他們的存取權限。
按一下「關閉」以關閉「iFolder 內容」視窗。
如果 iFolder 成員的工作關係和狀態發生變更,您可能需要變更 iFolder 的使用者存取權限。例如,您可能想給予受信任的使用者 iFolder 的「完全控制」權限。
在「共用」索引標籤上,選取一或多位您想要給予相同存取權限的使用者。
選取「權限」,然後指定「完全控制」、「讀/寫」或「唯讀」權限。
當您初次邀請使用者或 LDAPGroup 參與,「存取」對話方塊中的「讓此使用者成為 iFolder 的擁有者」選項是關閉 (模糊) 的。如果您刻意要使新使用者成為擁有者,必須等到使用者的狀態從「已經邀請使用者」變更為「iFolder 使用者」,然後才可以傳輸所有權。當您將所有權傳輸到 LDAPGroup,該 LDAPGroup 的所有成員會獲得所有權的權限。
按一下「確定」,然後按一下「確定」以關閉「iFolder 內容」視窗。
若不要共用 iFolder,您必須移除使用者或 LDAPGroup 的 iFolder 成員資格。使用者或 LDAPGroup 成員之工作站上的 iFolder 會變成一般資料夾。資料的副本保留在先前成員的工作站上,但檔案將不再與共用的 iFolder 保持同步。
在「共用」索引標籤上,選取一或多位使用者。
按一下「移除」,然後按一下「是」。
iFolder 的擁有者可以將 iFolder所有權傳輸給狀態為「iFolder 使用者」的個別成員或 LDAPGroup。傳輸之後,原始的擁有者會變成具有「讀/寫」權限的成員,而且 iFolder 所使用的空間會變更成新擁有者的空間。當 LDAPGroup 成為 iFolder 的擁有者時,該群組的所有成員會獲得所有權的權限。
在「檔案管理員」或「iFolder 瀏覽器」中,以滑鼠右鍵按一下要轉讓的 iFolder,然後選取「共用」以開啟「 iFolder 內容」對話方塊的「共用」索引標籤。
從使用者清單中,選取要成為新擁有者的 iFolder 使用者,然後按一下「權限」。
選取「讓此使用者成為 iFolder 的擁有者」。
如果使用者的狀態是「邀請的使用者」,則「讓此位使用者成為 iFolder 擁有者」選項在「存取」對話方塊中是停用 (淺灰色) 狀態。這時,請離開對話方塊,等候使用者狀態從「邀請的使用者」變更為「iFolder 使用者」,再重複後續轉讓擁有權的步驟。
按一下「確定」,然後按一下「確定」以關閉「 iFolder 內容」視窗。
有關更詳細的資訊,請參閱 法律聲明.